康美藥業發布關于與青海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發布: 2015-07-06 09:51:01 作者: 佚名 來源: 康美

證券代碼:600518 股票簡稱:康美藥業 編號:臨2015-053
債券代碼:122080 債券簡稱:11康美債
債券代碼:122354 債券簡稱:15康美債
優先股代碼:360006 優先股簡稱:康美優1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青海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協議簽署情況
近日,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乙方”)與青海大學(下稱“青海大學”或“甲方”)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下稱“協議”),本著“校企合作,互利互惠、資源和優勢互補”的精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雙方就科研項目交流、申報,科研平臺搭建,中藥材地方標準制定,人才資源共享,網絡醫院平臺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共識。
二、合作對方主要情況
青海大學
青海大學始建于 1958 年,是青海省唯一一所以工、農、醫、管四大學科為主,其他學科協調發展的地方綜合性大學,是省部共建和清華大學等高校對口支援的國家“211 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12 年入選“中西部高等學校提升綜合實力工程”高校。
青海大學擁有強大的科研團隊和科研實力,多個科研項目在國內外處于領先水平,學,F有教職工 4376 人,其中,專任教師 1233 人,院士 1 名,長江學者2 名,博士 118 人,專任教師中碩士以上比例達 72.2%;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 人,入選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新世紀優秀人才、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10 人,全國及省級優秀教師 16 人,“昆侖學者”計劃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 30 人,青海省“135”高層次人才 23 人,省級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學科帶頭人 91 人。學校設有醫學院、附屬醫院、農牧學院、化工學院等 14 個院、27 個系(部)和 11 個專業研究所,擁有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 2.32 億元;醫療設備總值 4.35 元。青海大學在三江源生態環境與草地畜牧業、青藏高原冷涼作物遺傳育種、鹽湖化工、高原醫學、藏醫藥學繼承與創新研究等方面有著獨有的學科優勢。
三、協議主要合作內容
。ㄒ唬┘滓译p方同意乙方在甲方設立包括“中青年教師專項科研資助”、本科“康美班”、“康美專項獎學金”、“康美短期培訓班”等形式資助。
。ǘ┘追礁鶕曳教岢龅目茖W研究、技術開發和產品研發等方面的需求,組建相應的科研團隊。甲方將在科研儀器、設備的資源對乙方開放,進行共享。甲方可在乙方全國各地的種植、生產、科研及交易場所開展各項科研活動。
(三)甲乙雙方同意聯合共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地方聯合工程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及分析測試中心等科研平臺項目,聯合申報各類科研項目,聯合開展國際國內大型學術交流活動。
。ㄋ模┘追酵馀c乙方聯合國外其他大學、研究機構建立國際科研機構,并將上述第三項雙方共建的項目在乙方相應的科研、技術開發、質量檢測場所設立分支場所。
。ㄎ澹┘滓译p方同意共同進行對包括冬蟲夏草、雪蓮、藏茵陳、紅景天、麻黃等在內的特中藏藥材產品在質量、產品等級分類等方面的地方標準制定共同開展合作。
。┘滓译p方同意雙方共建各級各類人才實習、實訓及實踐基地。甲方根據乙方提出的各級各類人才的需求,進行相應的人才培養、培訓,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相關專業學生的實習任務。
(七)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人才互兼、互聘,實現人才資源共享。乙方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承擔甲方相關專業的部分教學、學術交流、指導實習等任務,甲方派出優秀的專家和科研人員完成乙方提出的相應科研、培訓等任務。
(八)甲乙雙方同意就乙方下屬的研究機構入駐青海大學(國家級)科技園開展合作。
(九)甲方同意其附屬三甲醫院與乙方下屬的醫院開展包括醫護人員的交流與合作,雙方同意共同推進甲方附屬三甲醫院作為乙方網絡醫院平臺合作單位事宜。
(十)本協議簽署后的 30 日內,甲乙方雙方共同設立聯合工作小組,共同負責落實合作項目的后期推進落實工作。具體項目由雙方另行簽署相關正式協議進行約定。
。ㄊ唬┘滓译p方有責任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補充文件的內容予以保密。非因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信息披露之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
(十二)本協議是雙方下階段開展合作的前提條件和依據,雙方應就具體合作項目另行簽署與本協議合作相關的正式合作合同。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ㄊ模┍緟f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約定的項目落實由雙方各自有權機關批準后實施。
四、對外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協議的簽署將促進公司與青海大學人才資源的共享,有利于提升公司科研能力及優秀人才的儲備;聯合制定特色中藏藥材的地方標準,將有助于公司對特色中藏藥材的研究和開發,推動公司中藥材大宗交易業務的發展;網絡醫院平臺的合作,將有助于公司“互聯網+醫療”服務平臺的進一步落實。
五、對外投資的風險分析
該協議僅為初步的戰略合作協議,是雙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則的初步洽談結果。該協議所涉及的具體合作項目需另行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
六、備查文件
《青海大學與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戰略合作協議》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關鍵詞:康美 青海大學 合作 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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