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原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營銷人員行為的通知
發布: 2019-01-08 13:36:52 作者: 佚名 來源: 圣原

關于進一步規范營銷人員行為的通知
12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的公告,對保健食品規范經營提出了更明確的要求。
合規經營是圣原長久以來堅持的基本準則,基于此公司制定了完善的業務規則,并持續開展相關業務規則教育。公司《經營守則》自發布并生效執行以來,獲得了全體營銷人員的支持。為進一步規范業務發展,優化經營秩序,公司現對相關規范重申如下:
一、圣原產品不是藥品,嚴禁任何形式的“代替藥品”、“代替治療”的宣傳;
二、依循誠實信用原則,嚴禁通過各種方式明示和暗示圣原產品具有治療作用或效果;
三、依循尊重科學原則,嚴禁誘使疾病患者不就醫或不按醫囑治療而單獨使用圣原產品;
四、依循自律規范原則,嚴禁將一些癥狀改善、緩解的顧客體驗感受個案,作為普遍的產品功效來宣傳;
五、依循穩健經營原則,嚴禁向顧客承諾或保證產品使用效果;
六、沒有衛生管理部門審批同意或則未取得醫療機構許可證的,不得使用含有醫療、中醫、中醫推拿、中醫針灸、中醫按摩、中醫美容等字眼;
七、不得利用學術機構、專家、患者名義和形象對功效予以證明,如張貼專家介紹等;
八、嚴謹夸大產品的功效或適應范圍;
九、嚴禁夸大銷售收入;
十、各類培訓會議必須依法依規向相關主管部門進行報備,加強會議現場的安全管理。
公司全體營銷人員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應嚴格遵循上述規范,如有違反,公司將會根據《經營守則》相關規定對其予以處罰。對于因夸大宣傳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而導致引發重大糾紛、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和在社會及政府部門造成不良后果的業務人員,公司會從重從嚴處理,并將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我們秉持“向善利人”的核心價值觀,堅持自律經營,規范發展,希望廣大營銷人員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令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對不實言論不評論、不傳播,做到不傳謠、不信謠,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規范宣傳與經營;從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維護公司及產品的良好信譽,贏得圣原事業的持續發展,同創健康豐盛人生!
圣原健康產業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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