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刺”直銷配套規定 尖銳意見提了一籮筐
發布: 2005-10-01 00:00:00 作者: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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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國直銷行為準繩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在頒布一個月后,人們等待已久的《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直銷產品范圍公告》等六個《直銷管理條例》的配套規定(征求意見稿)被正式掛上了商務部的官方網站,公開聽取社會公眾對配套規定的意見。截至昨(10)日下午6時,該網站在10天之內共征集到226條意見和建議。
對于此次公開征集行為,商務部條法司司長尚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完善直銷法規,為直銷法規即將正式實施鋪路。而直銷專家胡遠江則一針見血地指出,已經公布的直銷法規相對粗糙,條款中有沖突的地方,尤其在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沖突,通過公開征集意見就是為了使現行法律法規更加配套。
征求意見
業內業外踴躍參加
正當人們私下議論直銷法規頒布后,卻遲遲不見配套法規出臺時,9月30日,商務部通過自己的公開網站發布消息就《直銷管理條例》配套規定(征求意見稿)上網征求意見。
商務部向公眾征求意見10天來,記者通過查詢,10天內已有226條相關直銷的意見、建議傳送到了商務部網站。這些意見不僅包括對直銷立法的分析、建議等,甚至連對直銷員工作證的樣式、內容都提出了具體建議。發表這些意見和建議的不僅有來自直銷行業內的專家、企業代表和經銷商,也有來自社會其他行業的人士對直銷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挑刺法規
直言不諱直指問題
在對直銷法規的配套規定的意見征集中,參與公眾顯得非常熱心,直言不諱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193號建議人指出,《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消費者要使用保證金必須憑售貨憑證或發票,這在現實中很難做到。第一直銷員不一定都給,消費者也不一定記得要或者遺失也有可能,這樣一來消費者的權益就沒辦法保障了。
他建議,在直銷產品范圍公告中,化妝品(包括個人護理品、美容美發產品)后面括號中應寫得更嚴謹,要么寫“包括但不限于”,要么像后面保潔用品那樣不寫“包括”兩個字,保健器材和小型廚具范圍太寬,也應該明確一下。
建議人FFF表示,“強烈建議在配套細則里作明確規定,直銷企業不得以經銷商的名義變相從事傳銷行為。我想既然是直銷企業,又何來的傳統行業里的經銷商。直銷應該是指企業招聘的直銷員直接把產品賣給最終的消費者,而不應該通過中間的經銷商環節!
署名為風清揚的人士建議,《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第七條中,關于“直銷企業進行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大合理,可改為“不得以進行培訓和考試為名收取費用”。
他稱,第九條中規定培訓人數不得超過100人,不大現實。直銷人員少則千人,多則萬人,數十萬人,如果每次100人,何時能培訓完啊,建議改為“不得超過1000人”。
打擊傳銷
大家看法最統一
在商務部征集的200多條意見中,記者發現,有關打擊非法傳銷在所提意見中最統一、最集中、最激烈。無論是直銷業內的人士,還是普通消費者,他們有的怒斥傳銷對企業發展造成的惡果,有的聲討傳銷坑害家庭和親朋,危害社會。
網名為“石天恧”的人士稱,對以前和現在還在搞多層次傳銷的所謂“合法”的“直銷企業”,政府管理部門應依照條例對其堅決說“不”,決不手軟,嚴厲打擊,才能保證條例的實施。對以前的“直銷員”全部應驗明正身,重新發放證件,F在是新辦,不是改造,直銷在條例生效后才是合法行業。大家都在國家法規下從零做起,不能讓以前的非法“直銷員”占合法直銷員的便利,大家應機會均等。
網名為“執法必嚴”的人士表示,“國家出臺《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說明中國在規范直銷市場整頓經濟秩序方面的堅定立場,打擊傳銷對穩定社會、規范經濟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我強烈呼吁禁止一切形式的團隊計酬,這樣就能有一個健康的直銷市場,否則各種形式的傳銷泛濫,會給社會安定和經濟秩序帶來嚴重的后果。”
網名為“漢武帝”的人士稱,不完全禁止一下,多層次真會出現很多渾水摸魚的不法分子。但是我希望多層次直銷,政府還是不應該放棄,加大合法直銷公司和《條例》的宣傳,多多鼓勵企業進行制度創新。
一自稱劉小剛的人士表示,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擾亂市場禍國殃民難辨真假,就應規范化管理,凈化市場。
一自稱為江南某在校大學生的人士稱,“最近跟我的一位朋友被一個非法傳銷的網站所騙。我們被騙不想再去騙別人,也不想更多的人被騙。他們的網址是www.cnonlineedu.com,他們的網站沒有備案卻打著美國成功在線培訓的招牌,以入會費190元購買他們的學習卡為由搞變相傳銷。會員的業績提成用的是雙軌制跟多層次業績提成模式,左右2個區1比1時給你50元提成。我開始聽介紹人說還誤認為是直銷,昨天我看了商務部的禁止傳銷條例的第七條,已經明文規定他們的銷售行為是傳銷行為。而當我知道是傳銷時,提出要退款,他們就刪除了我的賬號!
作為中國直銷行為準繩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在頒布一個月后,人們等待已久的《直銷企業信息報備、披露管理辦法》、《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直銷產品范圍公告》等六個《直銷管理條例》的配套規定(征求意見稿)被正式掛上了商務部的官方網站,公開聽取社會公眾對配套規定的意見。截至昨(10)日下午6時,該網站在10天之內共征集到226條意見和建議。
對于此次公開征集行為,商務部條法司司長尚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完善直銷法規,為直銷法規即將正式實施鋪路。而直銷專家胡遠江則一針見血地指出,已經公布的直銷法規相對粗糙,條款中有沖突的地方,尤其在執行過程中可能發生沖突,通過公開征集意見就是為了使現行法律法規更加配套。
征求意見
業內業外踴躍參加
正當人們私下議論直銷法規頒布后,卻遲遲不見配套法規出臺時,9月30日,商務部通過自己的公開網站發布消息就《直銷管理條例》配套規定(征求意見稿)上網征求意見。
商務部向公眾征求意見10天來,記者通過查詢,10天內已有226條相關直銷的意見、建議傳送到了商務部網站。這些意見不僅包括對直銷立法的分析、建議等,甚至連對直銷員工作證的樣式、內容都提出了具體建議。發表這些意見和建議的不僅有來自直銷行業內的專家、企業代表和經銷商,也有來自社會其他行業的人士對直銷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挑刺法規
直言不諱直指問題
在對直銷法規的配套規定的意見征集中,參與公眾顯得非常熱心,直言不諱地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193號建議人指出,《直銷企業保證金存繳、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消費者要使用保證金必須憑售貨憑證或發票,這在現實中很難做到。第一直銷員不一定都給,消費者也不一定記得要或者遺失也有可能,這樣一來消費者的權益就沒辦法保障了。
他建議,在直銷產品范圍公告中,化妝品(包括個人護理品、美容美發產品)后面括號中應寫得更嚴謹,要么寫“包括但不限于”,要么像后面保潔用品那樣不寫“包括”兩個字,保健器材和小型廚具范圍太寬,也應該明確一下。
建議人FFF表示,“強烈建議在配套細則里作明確規定,直銷企業不得以經銷商的名義變相從事傳銷行為。我想既然是直銷企業,又何來的傳統行業里的經銷商。直銷應該是指企業招聘的直銷員直接把產品賣給最終的消費者,而不應該通過中間的經銷商環節!
署名為風清揚的人士建議,《直銷員業務培訓管理辦法》第七條中,關于“直銷企業進行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大合理,可改為“不得以進行培訓和考試為名收取費用”。
他稱,第九條中規定培訓人數不得超過100人,不大現實。直銷人員少則千人,多則萬人,數十萬人,如果每次100人,何時能培訓完啊,建議改為“不得超過1000人”。
打擊傳銷
大家看法最統一
在商務部征集的200多條意見中,記者發現,有關打擊非法傳銷在所提意見中最統一、最集中、最激烈。無論是直銷業內的人士,還是普通消費者,他們有的怒斥傳銷對企業發展造成的惡果,有的聲討傳銷坑害家庭和親朋,危害社會。
網名為“石天恧”的人士稱,對以前和現在還在搞多層次傳銷的所謂“合法”的“直銷企業”,政府管理部門應依照條例對其堅決說“不”,決不手軟,嚴厲打擊,才能保證條例的實施。對以前的“直銷員”全部應驗明正身,重新發放證件,F在是新辦,不是改造,直銷在條例生效后才是合法行業。大家都在國家法規下從零做起,不能讓以前的非法“直銷員”占合法直銷員的便利,大家應機會均等。
網名為“執法必嚴”的人士表示,“國家出臺《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說明中國在規范直銷市場整頓經濟秩序方面的堅定立場,打擊傳銷對穩定社會、規范經濟秩序是十分必要的。在此我強烈呼吁禁止一切形式的團隊計酬,這樣就能有一個健康的直銷市場,否則各種形式的傳銷泛濫,會給社會安定和經濟秩序帶來嚴重的后果。”
網名為“漢武帝”的人士稱,不完全禁止一下,多層次真會出現很多渾水摸魚的不法分子。但是我希望多層次直銷,政府還是不應該放棄,加大合法直銷公司和《條例》的宣傳,多多鼓勵企業進行制度創新。
一自稱劉小剛的人士表示,非法傳銷和變相傳銷擾亂市場禍國殃民難辨真假,就應規范化管理,凈化市場。
一自稱為江南某在校大學生的人士稱,“最近跟我的一位朋友被一個非法傳銷的網站所騙。我們被騙不想再去騙別人,也不想更多的人被騙。他們的網址是www.cnonlineedu.com,他們的網站沒有備案卻打著美國成功在線培訓的招牌,以入會費190元購買他們的學習卡為由搞變相傳銷。會員的業績提成用的是雙軌制跟多層次業績提成模式,左右2個區1比1時給你50元提成。我開始聽介紹人說還誤認為是直銷,昨天我看了商務部的禁止傳銷條例的第七條,已經明文規定他們的銷售行為是傳銷行為。而當我知道是傳銷時,提出要退款,他們就刪除了我的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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