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萬積分計算方法
發(fā)布: 2005-12-09 09:37:00 作者: admin 來源: 互聯(lián)網(wǎng)

經(jīng)原有廣大三生萬消費者普遍反映積分計算方法與實際剩余額不相符,現(xiàn)就此問題及積分計算方法向廣大消費者公布,在經(jīng)過公式計算核對積分有誤后,可到原三生萬公司辦理相關更正。
第一種計算方法:
凡未發(fā)生過兌獎權轉讓或購買的消費者,剩余積分計算方法:
剩余積分=(已兌獎額)剩余未兌獎+十月份積分+散分(未積成權200分的)
例:某消費者總積分為7005.27;共有兌獎權35個兌獎權;此消費者合計已領1577元,則余額為:35×200-1577+5.27=5428.27(如有10月份的另加)
或余額:(總積分)7005.27-1577(已領獎)=5428.27
因10月份積分成權后未有任何兌獎記錄,因此,在計算十月分積分時應直接加上即可。
第二種計算方法:
凡涉及有兌獎權購買的消費者,剩余積分計算方法:
剩余積分=總兌獎權(本身+購買)×200-總已領額(包括出讓方已領)+余分(10月×200+未足200分的正常散分)
例:某消費者自己有100個兌獎權,后購買B消費者50個兌獎權,則此消費者共有150個兌獎權,此消費者剩余額為:150×200-(雙方已領獎)X+余分(10月份積+未足200分的正常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