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新規:未設服務網點不得搞直銷
發布: 2006-03-01 00:00:00 作者: 責任編輯 藍天蔚 來源:

江西省近日下發了《關于加強我省直銷業管理的通知》,今后直銷企業未完成設立服務網點的,不得在江西開展直銷業務。
該通知要求,如申報在江西設立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要向省級商貿主管部門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具體方案,再由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對該方案提出認可意見。
企業提供的服務網點方案要包括:網點的職能,網點設立與年檢,網點變更及撤銷,網點的具體要求(面積、服務時間、環境、形象、設備、人員、產品性能及價格公示、退換貨、咨詢、處理投訴、信息反饋等),網點管理制度(退換貨制度、行為規范等),網點基本情況(負責人、地址、電話、服務范圍)等。
該通知要求,如申報在江西設立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要向省級商貿主管部門提交其在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具體方案,再由縣、市商務主管部門對該方案提出認可意見。
企業提供的服務網點方案要包括:網點的職能,網點設立與年檢,網點變更及撤銷,網點的具體要求(面積、服務時間、環境、形象、設備、人員、產品性能及價格公示、退換貨、咨詢、處理投訴、信息反饋等),網點管理制度(退換貨制度、行為規范等),網點基本情況(負責人、地址、電話、服務范圍)等。
上一篇:嚴查超范圍經營 隴西開展直銷網點專項檢查 下一篇: 湖北直銷企業申牌不順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