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發布: 2006-06-30 00:00:00 作者: 來源:

根據國家《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聲明如下:
如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增加直銷經營范圍后,我公司一定實現以下承諾:
1、通過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網站www.zhen-ao.com向社會披露信息,承諾通過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和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信息,與直銷員所簽訂的合同以及與直銷有關的宣傳材料內容一致。
2、承諾嚴格遵守《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從事傳銷活動。
3、承諾公開直銷員計酬制度,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禁止團隊計酬。
4、承諾嚴格自查珍奧所屬分支機構、直銷員行為,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經營。
5、承諾擬直銷的產品符合《直銷管理條例》及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號文件,對直銷產品規定的范圍和要求,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
6、承諾對珍奧服務網點售后服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承諾對珍奧有經營行為的服務網點的經營行為、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保證服務網點依法健康運營。
珍奧集團將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相關要求,誠信經營規范操作,積極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為中國直銷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特此聲明。
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5日
如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準增加直銷經營范圍后,我公司一定實現以下承諾:
1、通過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網站www.zhen-ao.com向社會披露信息,承諾通過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和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披露的信息,與直銷員所簽訂的合同以及與直銷有關的宣傳材料內容一致。
2、承諾嚴格遵守《直銷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從事傳銷活動。
3、承諾公開直銷員計酬制度,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禁止團隊計酬。
4、承諾嚴格自查珍奧所屬分支機構、直銷員行為,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經營。
5、承諾擬直銷的產品符合《直銷管理條例》及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號文件,對直銷產品規定的范圍和要求,符合國家認證、許可或強制性標準。
6、承諾對珍奧服務網點售后服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承諾對珍奧有經營行為的服務網點的經營行為、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保證服務網點依法健康運營。
珍奧集團將嚴格按照《直銷管理條例》相關要求,誠信經營規范操作,積極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為中國直銷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特此聲明。
珍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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