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基本藥物將實行全品種電子監管
發布: 2010-05-27 16:23:30 作者: 未知 來源: 健康報

從明年3月31日起,凡生產基本藥物品種的中標企業均應加入藥品電子監管網。5月2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基本藥物品種出廠前,生產企業須按規定在上市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印(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
按照規定,從2011年4月1日起,對列入基本藥物目錄的品種,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參與基本藥物招標采購。而凡生產和經營基本藥物品種的企業,須按規定進行監管碼信息采集和報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具體要求,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利用現代化手段轉變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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