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終審判決太平洋違法傳銷 罰款3500萬21日已到賬
發布: 2012-03-25 17:00:35 作者: 孫斌 李文波 來源: 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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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兩個讓“精彩生活”和“太平洋”1000萬會員、數十萬渠道商感到震驚的事件發生了:一是河南、長春兩地終審判決書亮相,法院最終認定“精彩生活”違法傳銷,昨日下午3時,“精彩生活”3570.8萬元罰沒款被劃到駐馬店地方法院指定賬號。二是南昌方面,該案進入刑事起訴程序,這意味著消費返利騙局活動的主要人員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1 法院終審判決“精彩生活”違法傳銷 3500多萬元罰沒款21日已經到賬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3月21日下午3時,駐馬店市執法人員,成功將“精彩生活”賬戶上的3570.8萬元罰沒款劃到指定賬號。執法人員一行劃撥資金后,開始從江西南昌啟程返回河南。
與此同時,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駐法行終字第47號”終審判決書首次亮相。
該終審法院認為,“精彩生活”的行為,已構成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騙取入門費式傳銷違法行為。此行為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長春市地方法院終審判決維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為,“精彩生活”經營行為已構成傳銷。“精彩生活”主觀上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設置了一整套以發展渠道商為出發點的制度,而發展渠道商制度的核心,又是通過會員交納保證金(入門費)來吸納資金,所吸納的資金,均由“精彩生活”按其設定的規則分配。其返利積分也是為了維系渠道商系統運營和吸引他人加入而設定的。該制度極具誘惑力,利用部分人急于暴富的心理,誘使他人注冊成為普通會員,普通會員交納保證金而成為渠道商,就實現了從消費者到經營者的轉變。“精彩生活”主張渠道商違法行為與己無關不能成立。
2 創始人唐慶南“甩手” 南昌方面案件已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21日曝出的另一則新聞令“精彩生活”和“太平洋”難以說出口:“精彩生活”和“太平洋”引以為豪的創始人、董事長唐慶南,丟下他開創的顛覆世界的消費返利致富商業模式“甩手”不干了。
據調查,目前,“精彩生活”董事長已換成李榮華。口口聲聲要把“太平洋”做到“永遠”的唐慶南為什么丟下千萬會員?以下的信息似乎與此有關。
“(2012)駐法行終字第47號”判決書記載,“精彩生活”聘請的江西利群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明華,在法庭上透露了一個讓“精彩生活”和“太平洋”渠道商,特別是高層更加震驚的內容。律師承認,在此之前,“精彩生活”消費返利案件,由南昌市工商局移送到南昌市公安局,進入刑事訴訟程序。
這意味著,相關人員已構成犯罪,將面臨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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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早報記者昨晚嚴正回擊
近日,《東方早報》記者于松發出了數篇關于“‘太平洋’直購網涉嫌傳銷”的報道。對此,“精彩生活”和“太平洋”聲明稱,《東方早報》報道屬精心策劃的、有組織、有目的、花巨資打造的不實新聞。
昨晚,東方早報記者作出回應。于松表示,他基于律師和渠道商提供的線索,自2011年11月起對“太平洋”直購網進行了深入調查,不僅采訪了新疆、河南、山東等地的數十名渠道商、多省市的公安與工商部門,以及法律專家,掌握了大量的采訪證據,而且“精彩生活”董事長唐慶南亦在接受當面專訪時,承認該公司曾在安徽、湖南、湖北、內蒙古等多地遭遇執法部門的調查。記者采寫的多篇報道均從維護民眾切身利益和正常電子商務秩序出發,并對全部報道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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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說兩句!支持!我永遠相信太平洋,又沒有危害大家的利益,你們不做生意,單單去消費是不是省錢呢?答案是肯定的,大家還那么反對干嘛,別人愿做生意那是別人的事情。我們喜歡這家利國利民的網站。

我也來說兩句!有一群愛國的小小創業者,他們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但他們相信自己的國家會越來越富逾,社會越來越和偕。他們就是普通的太平洋的渠道商。他們理解了精彩生活公司的文化理念:以心換心,以愛還愛,以生命影響生命。打造公平貿易,推動社會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