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破獲“幸福緣”傳銷案
發布: 2012-06-05 09:11:35 作者: 黃宇麗 來源: 中國日報深圳記者站

深圳警方近日向媒體通報,5月30日,深圳警方出動250余人次,對活動于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龍華、坪山等八個區的“幸福緣”傳銷窩點采取統一收網行動,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摧毀傳銷窩點18個,繳獲作案用電腦、銀行卡、記事本、保健品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據警方介紹,四川省幸福緣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涉嫌通過互聯網在全國范圍內,以推廣銷售“營養餐”、“福壽酒”、“福緣茶”等產品為名,有門檻地吸納會員和發展商鋪,有組織地進行傳銷活動,大肆宣傳公司薪酬獎勵制度,引誘會員以推銷公司產品為名層層發展下線,以此斂取錢財。公司會員通過網站注冊后獲取個人登錄賬號和密碼,通過鼓動親友、互聯網絡等在全國范圍內發展下線,下線購買產品注冊成為公司會員則組成層級關系。
據悉,與警方以前端掉的傳銷組織不同的是,“幸福緣”具有更強的欺騙性,蔓延速度也更快。
2010年,幸福緣公司鼓吹自己“既能吃產品又能領工資”的工作模式,很多對網絡傳銷不熟悉的人員爭先加入該組織,成為了“幸福緣”迅速發展的基礎。幸福緣公司有公司運營場所,有生產工廠,還有實際產品,不少參與者經實地考察后,認為該公司不是“皮包公司”,從而放心發展下線。他們普遍認為,購買使用產品、發展下線既能使消費者身體健康,又收獲了經濟效益,其內心對該傳銷組織的認同度很高,發展下線的積極性也就高,渴望快速升級的愿望非常迫切。由于被暫時的經濟利益所蒙蔽,這些人員沒有對幸福緣公司的運行機制、盈利模式和發展前景進行深入思考,甚至在公司首犯陳某落網后,不少人還在網絡上為幸福緣公司和陳某喊冤,企圖為其請命。
據公安機關調查,2011年年底至案發期間,幸福緣公司為了達到逐步拋棄普通傳銷參與者,利用非法獲取的巨額資金完成公司轉型的目的,采用了在全國各地開設實體店鋪、強化地域經營權的方式,大肆誘騙他人開辦實體店鋪,收取高額保證金。首犯陳某原計劃于2012年上半年完成轉型,將公司薪酬的發放全部轉給各地開設的實體店,自身只負責產品的生產與供應,妄圖與傳銷行為劃清界限。至案發時,“幸福緣”已形成一個覆蓋全國多個省、市、區的龐大傳銷網絡,涉案金額數億元。
據了解,“幸福緣”總部設在四川,其“老巢”已被四川當地警方搗毀,首犯陳某也被抓獲歸案。為了徹底鏟除“幸福緣”這一網絡傳銷組織,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我市公安機關迅速成立了“3.15”專案行動指揮部,深入展開摸排偵查,并逐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關資料和情況。5月30日早6時,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牽頭組織網警、技偵、各區分局經偵大隊等部門展開統一收網行動,33個行動小組閃電出擊,將18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其間,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袒露了她加入“幸福緣”以來大喜大悲的心路歷程。下崗十多年的她,一直在尋找投資理財的項目,2010年的某一天,她無意中在網上發現了幸福緣公司的網站后,就與公司的客服進行了交流,詢問投資回報情況。公司客服告訴她,投資是有等級的,最少為3300元,每天返還10塊錢,投資9萬元的話,每天返還80元,“業績”累計到1000以上的,每天有200元的收入,“業績”累計到3000的,每天的收入可達500元。這樣一下來,一年的回報率大概能達到20%以上。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去年3月份,她投入了3300元到幸福緣公司,結果公司每天都很準時地返還給她10塊錢。到了7月份,她覺得這個項目不錯,就義無反顧地把自己所有的積蓄都投了進去。看到投資回報確實不錯,她還介紹了自己的父母兄妹進去,希望大家都能掙錢。一家四五口人,從今年1、2月份開始投資,沒想到3月15日公司的網站就關閉了,上網一查才知道,公司因為涉嫌非法傳銷被查封了,老板也被抓了。對于這件事,她坦言,帶給自己的教訓很深刻,自己全家人投入超過100萬,現在卻是血本無歸。
目前,抓捕行動仍在繼續進行。警方表示,公安機關對幸福緣網絡傳銷組織堅持“打擊少數、教育大多數”和寬嚴相濟的打擊處理原則,對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出違法所得,以及具有投案自首等情節的可從輕從寬處理。對不聽教育勸阻,采取違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的,堅決依法打擊。警方同時提醒廣大群眾,牢記傳銷是違法犯罪行為,傳銷參與者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大家在做理財投資的時候,一定要審慎考慮公司的性質,避免誤入歧途。
關鍵詞:深圳警方 幸福緣 傳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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