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 工商將打傳納入社會管理范疇
發布: 2012-08-16 13:07:00 作者: 未知 來源: 中國工商報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趙林中建議把打擊傳銷工作列入社會管理范疇。國家工商總局日前表示,非常贊同和重視趙林中代表的建議,認為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社會管理將獲得各級黨委、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基層組織的大力支持,打擊防范傳銷效果會更好。國家工商總局將積極向有關部門建議,并繼續積極推動這項工作。
據介紹,打擊傳銷工作目前已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2007年,在中央綜治辦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的推動下,中央綜治辦下發了《關于做好將打擊傳銷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評工作的意見》,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綜治考評,占總分1分。這個意見提高了地方黨委、政府對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視程度,推動了打擊傳銷工作深入開展。
此后,中央綜治辦、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每年都在專門溝通的基礎上,印發考評細則,統一部署各地做好打擊傳銷綜治考評工作。2010年,中央綜治辦下發了《2010年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評比實施細則》,將打擊傳銷工作由原來的減分項目調整為加分項目,提高了打擊傳銷工作在綜治考評整體工作中的地位和比重。
在今年中央綜治辦部署開展的全國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中,打擊和防范傳銷被列為重要內容之一。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與綜治、工商、公安等部門也高度重視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工作,切實把打擊傳銷納入綜合治理,下發考核標準,認真組織開展自評和考評工作。在部分地區,打擊傳銷工作站綜治考評的加分為2分。
今年,國家工商總局與中央綜治辦召開了專題座談會,并根據會議內容向中央綜治辦報送了《關于提供進一步打擊和防范傳銷工作有關問題及建議的函》,建議將打擊和防范傳銷工作納入中央綜治委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小組重點工作,開展重點整治。6月,中央綜治辦下發《關于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見》,將打擊傳銷作為重點工作之一。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打擊傳銷工作十分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嚴厲打擊傳銷活動。近年來,全國各級工商、公安機關在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持續不斷、堅決有力地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搗毀了一批涉案金額大,涉及人數多,涉及多個省、區、市,影響較大的傳銷組織,懲罰了傳銷骨干分子。
據不完全統計,從2006年至2011年,全國工商機關共查辦傳銷案件14316件,搗毀傳銷窩點12.5萬個,清查遣散傳銷人員208萬人次,移送司法機關案件2082件、9573人。今年4月,國家工商總局與公安部在連續幾年開展專項行動基礎上,聯合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2493件,破案1415件。
在打擊傳銷活動的同時,工商機關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建立打擊傳銷領導機制,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出租房屋和外來人口的管理,建立群防群控監管機制和現代技術監控機制。與此同時,各級工商機關通過開辦在線訪談節目、發布公益短信、播發公益廣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增強群眾識別、防范傳銷意識。公安機關結合社會管理創新,推行了一系列務實、有效措施,打擊防范傳銷經濟犯罪。
趙林中代表在建議中指出,全國各地近年來開展的打擊傳銷行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種社會深層次矛盾交錯并存,傳銷活動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并呈現出與互聯網結合更加緊密、組織更加嚴密、分工更加明確、手段更加隱蔽、與其他違法犯罪交織混合等特點。對此,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將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認識傳銷的嚴峻形勢,不斷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工作效能為主線,提升業務能力、轉變工作作風,不斷提高打擊傳銷工作能力和水平,著力優化和完善地方打傳領導機制,形成打傳新格局。
同時,工商部門將與有關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加大打擊力度,本著露頭就打的原則,盡量將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重點打擊以“純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為幌子從事的“拉人頭”、收取“入門費”式傳銷和以“股權投資”、“電子商務”、“網絡銷售”等為名的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國家工商總局和公安部將繼續對傳銷活動相對集中地區進行重點整治,適時派出工作組進行督察。
為增強人民群眾對傳銷的識別力和免疫力,各級工商機關將繼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全方位、多層次開展打擊傳銷宣傳,使“拒絕傳銷、遠離傳銷”觀念入腦、入心。工商機關將健全打擊傳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比標準,完善相關法律適用規定,加強區域執法合作,提前制定查處取締和善后工作預案,堅持預警在先、防范在前,及時發現并消除各種維穩隱患。
國家工商總局表示,由于傳銷成因復雜,要遏制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我國的蔓延,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取締傳銷是我們與違法犯罪行為進行的一場長期、嚴肅的斗爭。工商機關將認真履行職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機關和其他部門的協作配合,始終保持清醒的認識和高度警惕,長期作戰的思想不動搖、不松懈,堅決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努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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