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遼四省聯合部署打擊整治交界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發布: 2019-06-18 14:48:11 作者: 佚名 來源: 河北省市場監管

6月13日,京津冀遼公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聯合打擊整治交界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部署會在秦皇島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分析當前京津冀遼區域傳銷違法犯罪形勢,交流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打擊整治傳銷違法犯罪的經驗做法,部署京津冀遼四省(市)聯合打擊整治交界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為首都和北戴河暑期安全及四省(市)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王志廣、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副局長(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副主任)陳志江、省公安廳副廳長劉云峰、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龐彥須出席會議。秦皇島市委副書記、市長張瑞書出席會議并致辭。

會上宣讀了《京津冀遼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打擊整治交界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四省(市)公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發言,交流了打擊整治傳銷違法犯罪的經驗做法,并就落實《實施方案》,做好下步工作進行了研討。

《方案》明確了今年打傳工作的目標,要采取堅決有力措施,集中打擊整治四省(市)交界區域傳銷活動相對集中、傳銷人員聚集多發、社會反映強烈的重點區域,集中清理、搗毀一批經常性、規模化傳銷聚集窩點,破獲一批影響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員眾多、危害一方的傳銷組織和團伙,摧毀一批網絡傳銷,嚴懲一批惡性程度較大的傳銷頭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深受蒙蔽的參與傳銷人員,使重點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數量明顯減少,滋生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基礎防控措施明顯加強,無傳銷創建工作有明顯進展。
根據《方案》安排,自6月13日起至10月15日,四省市聯合組織開展打擊整治交界區域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6月13日至7月5日為線索摸排階段;7月6日至10月7日為打擊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為總結階段。此次集中打擊整治的重點地區是京津冀遼四省(市)交界區域中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集中查處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創業、就業”、“招聘、介紹工作”等為幌子實施傳銷違法犯罪的案件;打著“直銷”名義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重點查處和防范打著“消費返利”“電子商務”“金融互助”“虛擬貨幣”“一帶一路”等幌子的網絡傳銷,切斷網絡傳銷信息傳播渠道,有效遏制網絡傳銷蔓延。對傳銷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和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案件堅決給予嚴厲打擊。重點打擊傳銷活動的組織者、領導者;以合法公司為外衣從事傳銷活動的組織和人員;威脅、誘騙在校學生、未成年人及少數民族群眾參與傳銷的人員;長期從事傳銷活動,參與多個傳銷組織,以傳銷為業的人員。
《方案》對做好聯合打擊傳銷工作,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
一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調動本部門各層級單位力量,充分運用網上監測巡查、輿情分析、社會舉報等資源和手段,廣泛搜集、準確研判、積極核查涉嫌傳銷線索,努力掌握傳銷團伙、人員、窩點、規模及動態等重要信息。
二要縝密經營,循線深挖。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始終將“破大案、挖源頭、搗窩點、摧網絡”作為主攻方向,強化經營意識,堅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鎖定涉案骨干人員、主要資金交易和關鍵證據,為成功打擊整治奠定基礎。
三要集中行動,精確打擊。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要在摸排、經營的基礎上,根據案件及地區情況,適時集中力量,果斷打擊整治,形成規模震懾效應。對跨區域、人員多、復雜敏感的案件,可適情統一組織、聯合行動、掛牌督辦。
四要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要牢牢把握輿論導向,積極發動宣傳攻勢,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宣傳資源,發布警示提示、反傳銷公益廣告,公布典型案例,揭示傳銷活動的違法犯罪本質、慣用手段和嚴重危害;協調平臺機構和網絡媒體,及時發布預警提示信息,警示教育廣大群眾拒絕傳銷、遠離傳銷;宣傳勞動致富,教育廣大人民群眾樹立正確的致富觀念;宣傳打擊成果,提高群眾的法律觀念和防范意識;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作用,對傳統聚集型傳銷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形成全民參與的群防群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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