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元賺取百萬財富”瘋狂發展86萬人,“網紅世家”傳銷案骨干全部獲刑
發布: 2021-04-02 13:01:49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21年3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了“郭X忠、王X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審刑事判決書”。
2019年3月,網信視點就曾調查過網紅世家公司(39元賺取100萬財富?網紅世家如何快速吸引200萬會員?),對該公司的產品宣傳和模式提出質疑。
該犯罪團伙在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內,發展86萬余人,會員最高層級達220層,涉案金額超9000萬元。目前,“網紅世家”傳銷案骨干全部獲刑。

案情經過
2018年初,郭X忠準備利用網絡平臺銷售化妝品牟利,找到有從事化妝品銷售經驗的王X、熊X夫婦商議公司籌建事宜,由郭X忠出資用于公司注冊、平臺開發等事宜,王X、熊X夫婦負責聯系產品。熊X將自己公司的四名員工安排、介紹給郭X忠,參與籌建公司。有豐富線上營銷經驗的李X帥經人介紹認識郭X忠,為郭X忠從事網絡傳銷出謀劃策。
2018年3月,郭X忠、王X、李X帥商議并確定了產品銷售、層級返利以及收取平臺管理費等網絡傳銷模式。后該三人提供平臺制作文案,并找專業的網絡技術公司商談、策劃、確定網絡平臺程序模式。
2018年4月,郭X忠等人正式成立安徽網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紅世家”),郭X忠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虛假注冊資本一億元。
2018年5月,該公司向阿里巴巴租賃服務器,將平臺程序嵌入“網紅世家”微信公眾號上線運行。在網紅世家微信公眾平臺以銷售“網紅世家富勒烯系列產品”為名,以購買商品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的順序組成層級,形成“金字塔”結構,直接或間接以發展會員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對外虛假宣稱“獲得諾貝爾獎”、“內招領導人”、“外接全國各大團隊”、“產品獲得30多項專利”、“三分種見效”、“可以飲用的化妝品”、“史上最低門檻”、“造就百萬富翁”等,夸大盈利前景,引誘參加者大量發展下線會員參與。
傳銷模式

該公司的傳銷模式分三個階段。
1.0模式下,會員等級分為用戶、普通網紅、網紅經理人和網紅CE0四個等級。新人可通過掃描推薦人的二維碼免費注冊成為1級“用戶”,“用戶”無獲取層級返利資格。會員通過購買88元體驗卡商品即可成為2級“普通網紅”;通過直接購買12800元的商品升級為3級“網紅經理人”;通過直接購買39000元的商品升級為4級“網紅CEO”。返利模式如:“用戶”等級的會員通過購買88元的體驗卡升級為“普通網紅”,如果該“用戶”等級的會員的直接推薦人是“代言人”,則直接推薦人獨得80元銷售提成,否則直接推薦人得40元銷售提成,間接推薦人得40元銷售提成。體驗卡模式用于升級為3級“網紅經理人”的商品價格12800元,直接推薦人提成6000元,間接推薦人提成3000元;用于升級為4級“網紅CEO”的商品價格為39000元,直接推薦人提成12800元,間接推薦人提成5000元。
為進一步逃避打擊,大規模發展新會員,該公司于2018年12月推出2.0模式。會員從低到高設置用戶、網店、特約、區代、官方、總代、董事七個級別。升級模式:注冊會員必須有推廣碼,用戶掃描推薦人的推廣碼,方可注冊為平臺會員,確定上下線層級關系,上下線不限層級,原則上可以無限發展,從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層級、金字塔型的組織結構。會員必須通過推薦人掃描其推廣碼方可直接注冊1級“用戶”,“用戶”不能推薦會員,無返利資格,“用戶”自己通過直接購買最低為39元商品(富勒烯原液精品體驗裝)即可升級為2級“網店”,平臺設置每人限購一件39元商品;升級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團隊購買商品數、直接推薦會員購買數、減去團隊最大值。平臺返傭時間為會員購買商品完成支付后,系統隨即按層級設定的分配傭金。平臺根據用戶的推薦關系向上查找,根據會員等級最多6個會員(每個等級1個)可以提取傭金,并根據會員等級及商品的成本設置確定傭金金額。若某一會員雖然在推薦鏈條中,但其會員等級低于或等同于其下級的會員等級,則不能獲得該筆訂單的返利。該平臺通過銷售大量嚴重偏離市場價值的商品,讓公司高層和網絡傳銷體系高層級會員獲取巨額收益,通過設置眾多限制條件,大肆鼓吹團隊裂變、短時間暴富等思想,大量引誘會員加入并發展下線。
該公司后又推出3.0模式,不久案發。對后臺數據進行恢復鑒定,該公司發展會員最高層級220層,全部下級人數862115人。經鑒定,該公司和涉案個人賬戶共計收入91887801元,除去支出費用,共非法獲利31151105元。
團隊構成

在“網紅世家”網絡傳銷平臺的運行過程中,郭X忠系公司的法人代表、總經理,屬于發起、策劃、操縱人員,有后臺數據管理權限,經鑒定其個人(公司)實際收益約20720840元。另查明,郭X忠因犯販賣毒品罪于2012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王X系公司的發起人、策劃人,參與公司的組建和傳銷模式的策劃、構建以及虛假宣傳的文案審核,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其個人收益約2681500元。
李X帥系網紅世家傳推廣總監,參與傳銷模式的策劃、構建,編造虛假身份進行夸大宣傳,伙同郭X忠為自己設定虛假會員層級、人數,下線會員達219層857818人,騙取會員返利金額20余萬元,其個人收益達736359元。
熊X系公司的產品供應商,從中賺取回扣,為公司作宣傳推廣培訓,經鑒定其個人收益約5821483元。
薄X為網紅世家公司注冊登記提供幫助,成為名義上的股東和監事,負責公司虛假、夸大宣傳的文案審核,有后臺數據刪改權限,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工作,除領取固定工資外,另獲取5萬元年終獎收益。
李X丹系公司組建初始員工,公司客服部主管,負責產品宣傳、美容培訓,系平臺注冊會員。
唐X洪系公司組建的初始員工,是公司區域經理、售后主管,發展下線會員7層102人。
汪X系公司組建初始員工,系公司市場經售后部主管,有后臺數據維護管理權限,私自將自己的會員級別更改為“董事”,提供個人賬戶為公司收款,發展下線會員4層37人。
謝X系該傳銷平臺區域推廣重要人員,其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為33層20357人,個人收益為66640元。
魏X瑜系該網絡傳銷平臺區域推廣重要人員,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19層13557人,個人收益為9494元。
2019年8月,網紅世家公司的郭X忠、王X、李X帥、熊X、薄X等整個傳銷領導團隊被開江縣公安局抓獲。

最終,四川省開江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網紅世家的策劃、組織者:郭X忠、王X、李X帥、商議成立公司并確定傳銷模式,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系主犯。熊X、薄X、唐X洪、汪X、李X丹、謝X、魏X瑜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120人以上,屬情節嚴重。
2020年12月,郭X忠等十余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法院判處一年半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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